宝鸡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

宝鸡港澳通行证办理

[切换城市]
宝鸡站> 宝鸡办事指南> 宝鸡港澳通行证办理> 宝鸡电子港澳通行证其他签注办理指南信息

宝鸡电子港澳通行证其他签注办理指南

办理条件

1.因治病、奔丧、诉讼、应试、处理产业、学术交流、短期培训、探望危重病人等特殊事由的人员。

2.持逗留签注在澳门就学或就业的宝鸡户籍居民申请赴香港。

3.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(暂时居住在宝鸡)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。

4.16-60周岁居民(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,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)。

注: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(包括同时申请签注),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。

办理材料

必备材料

1.《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》(须按要求填写完整)

2.本人近期照片(尺寸48X33mm,正面,免冠,白底,彩照,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)

3.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,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)

与申请事由对应的证明材料

1.因治病、奔丧、诉讼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澳门: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(例如治病的,需携带医院证明、病例本等证明)。

2.在澳门就学的宝鸡户籍居民:提交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。(原件及复印件)

3.在澳门就业的宝鸡户籍居民:提交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(原件及复印件),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。

办理流程

1.提交申请

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,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,并按照规定填写《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》,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
2.数码照相

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,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(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,需领取照片回执)。

3.采集指纹

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(左右手大拇指),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,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。

4.受理申请

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,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(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,应同时签署《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》)。

5.缴纳费用

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,制证费用100元,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,并领取回执单。

6.制作证件

受理申请后,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,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。

7.发放证件

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,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;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,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。

办理费用及时限

办理时限

1、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、签注的制作;

2、已持有有效通行证,再次申请签注的,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的制作工作;

3、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;

4、证件邮递时间不包括在工作日内。

收费标准

1、《往来港澳通行证》证件费:每证100元;

2、一次性签注每次20元;

3、多次签注每次100元。

办理地址

宝鸡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

办公地址:宝鸡市行政中心四号楼一楼东大厅

咨询电话:0917-3268315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:上午8:30-12:00下午 14:00-17:30

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出入境接待室

办公地址: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恒源小区1号楼1层6号

咨询电话:0917-3871001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:上午8:30-12:00下午 14:00-17:30

宝鸡市凤翔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

办公地址:宝鸡市凤翔县城关镇西大街75号

咨询电话:0917-7221601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:上午8:30-12:00下午 14:00-17:30

相关办理指南
最新办理指南数据
办理机构
其他地区

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,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(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(1078189145@qq.com)),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;2、本文内容、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,仅代表本站观点,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,仅做参考,勿引用做其他用途,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。3、本文排序、排版、内容组成、设计的知识产权(版权)为城帮网city12580.com所有;转载、引用本文数据内容、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“城帮网”,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。全文转发或抓取、抄袭本文内容,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