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民因普通护照损毁、遗失、被盗申请补发普通护照。
申请护照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:
(一)制证照片以及填写完整的《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申请表);
(二)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;在居民身份证领取、换领、补领期间,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;
(三)未满十六周岁的,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,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及复印件;监护人无法陪同的,可以委托他人陪同,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,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。
(四)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,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。(五)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,提交损毁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。(六)因普通护照遗失或被盗申请补发的,提交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。
申请人填表——申请人向受理人员提交所需申请资料——出入境民警初审通过——打印缴费单——确认已缴交费民警向申请人发放受理通知——完成申请业务
宝鸡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
办公地址:宝鸡市行政中心四号楼一楼东大厅
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出入境接待室
办公地址: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恒源小区1号楼1层6号
办理时限
法定时限15天,承诺时限15天
办理费用
护照首次申领200.00元,护照备注、加注20.0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