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湾通行证补办条件
损毁或遗失往来台湾通行证
台湾通行证换证条件
1、证件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的
2、证件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的;
3、证件有效期少于签注有效期的
4、其他经原审批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。
注:往来台湾通行证补办/换证需要本人亲自办理。
1、《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》(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)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
(1)内地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(未满16周岁免交身份证)
(2)军人交验军官证等身份证明,并提交复印件
3、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意见
4、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,并提交复印件(赴台团队旅游除外)。
注:换证须提交旧的往来台湾通行证;遗失往来台湾通行证的,需提供书面的遗失声明。
网上预约
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:http://219.136.255.192/
现场办理流程
受理 → 审核 → 审批签发 → 制证 → 发证
宝鸡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
办公地址:宝鸡市行政中心四号楼一楼东大厅
咨询电话:0917-3268315
投诉电话:0917-3268316
节假日值班电话:18992797215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:上午8:30-12:00下午 14:00-17:30
办理时限
1、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、签注的制作;
2、已持有有效通行证,再次申请签注的,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的制作工作;
3、急事急办申请,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、签注的制作;
4、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;
5、证件邮递时间不包括在工作日内。
办理费用
1、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证件费每证:30元;
2、多次签注每次:100元;
3、一次签注每次:20元;
4、加注每次:20元;
5、繁体字加注每次:2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