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宝鸡居民申请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、科技、文化、体育、学术等活动
2、宝鸡居民前往台湾参加会议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
3、其他应邀前往台湾
1、提交台办部门出具的“赴台批件”原件,或经省级台办部门盖章确认的复印件。
2、申请人在工作地申请的,提交工作证明,交验暂住证原件,并提交复印件。
3、由本人申请办理,也可以由组团单位集中代办,组团单位代办的,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。
网上预约
网上预约: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http://219.136.255.192/
现场办理流程
受理 → 审核 → 审批签发 → 制证 → 发证
宝鸡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
办公地址:宝鸡市行政中心四号楼一楼东大厅
咨询电话:0917-3268315
投诉电话:0917-3268316
节假日值班电话:18992797215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:上午8:30-12:00下午 14:00-17:30
办理时限
1、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、签注的制作;
2、已持有有效通行证,再次申请签注的,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的制作工作;
3、急事急办申请,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、签注的制作;
4、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;
5、证件邮递时间不包括在工作日内。
办理费用
1、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证件费每证:30元;
2、多次签注每次:100元;
3、一次签注每次:20元;
4、加注每次:20元;
5、繁体字加注每次:2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