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赴台探亲
2、赴台学习及访友
3、赴台居留及定居
4、接受和处理财产、处理婚丧等私人事务
赴台探亲材料
1、被探望人员为经台办批准赴台的
2、申请人还应提交被探望人员赴台签注复印件或被探望人员“赴台批件”、“立项批复”复印件。
赴台学习材料
1、全日制大学生提交台湾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
2、台办部门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原件、复印件。
网上预约
网上预约: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http://219.136.255.192/
现场办理流程
受理 → 审核 → 审批签发 → 制证 → 发证
宝鸡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
办公地址:宝鸡市行政中心四号楼一楼东大厅
咨询电话:0917-3268315
投诉电话:0917-3268316
节假日值班电话:18992797215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:上午8:30-12:00下午 14:00-17:30
办理时限
1、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、签注的制作;
2、已持有有效通行证,再次申请签注的,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的制作工作;
3、急事急办申请,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、签注的制作;
4、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;
5、证件邮递时间不包括在工作日内。
办理费用
1、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证件费每证:30元;
2、多次签注每次:100元;
3、一次签注每次:20元;
4、加注每次:20元;
5、繁体字加注每次:20元。